“人造子宫”将永远改变生育

神译局是36氪旗下编译团队,关注科技、商业、职场、生活等领域,重点介绍国外的新技术、新观点、新风向。

编者按:在生育这件事情上,女性可以像男性一样轻松繁育后代吗?有了“人造子宫”,这或许是可以实现的,但由此也带来了很多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问题。

“人造子宫”将永远改变生育

PHOTO-ILLUSTRATION: WIRED STAFF; GETTY IMAGES

有一天,人类的子宫可能不再是生育孩子的必要条件。2016 年,英国剑桥的一个研究小组在体外发育(人类或动物在人工环境中怀孕)过程中培养了人类胚胎,实现了胚胎体外培养至受精后第 13 天。第二年有了进一步的突破,费城儿童医院(Children’s Hospital of Philadelphia)的研究人员宣布,他们开发出了一种名为“生物袋”(Biobag)的“人造子宫”。Biobag 可以使羔羊胎儿(其大小和发育程度与 22 周的人类胎儿相当)成功地维持到足月。然后,在 2022 年 8 月,以色列魏茨曼科学研究所的研究人员用小鼠干细胞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合成胚胎。同月,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的科学家利用干细胞创造了一个有大脑和跳动心脏的合成胚胎。

体外发育(Ectogenesis)有可能改变生殖分娩过程,减少与生育有关的风险。这可以让女人像男人一样更轻松地繁殖:不会对身体健康、经济安全或身体自主权造成风险。通过将自然妊娠从生孩子的过程中移除,体外发育可以为所有性别的人提供一个平等的起点,特别是对于那些希望拥有孩子的性少数人群。

如果安全有效的体外发育能够被普及(而不是被私有化,因为这有可能进一步加剧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那么这项技术就能带来一个更加繁荣和更加平等的社会。然而,体外发育的发展也可能严重破坏女性和有子宫的人的安全和合法堕胎权利,并可能大大削弱全世界的堕胎政策。

当前关于堕胎的哲学文献和立法主要围绕着三个争论:胎儿的道德地位、女性的身体自主权和胎儿的生存能力。体外发育意味着所有阶段的胎儿都是可存活的,因此这项技术的发展对这三项争论将都有影响。

反堕胎的倡导者倾向于认为,胎儿在受孕时就已经是人了,通过堕胎杀死一个无辜的人是不道德的。然而,支持堕胎权的辩护者则强调身体的自主权,并引用了哲学家朱迪思·汤姆森(Judith Thomson)在 1971 年发表的极具影响力的文章《为堕胎辩护》(A Defense of abortion)中提出的论点。汤姆森认为,即使胎儿在受孕时是一个人,女性的身体自主权(她有权决定让自己的身体发生什么变化)也意味着从自己的身体中取出胎儿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随之而来的胎儿死亡是终止妊娠的必然后果,而不是妇女的本意。这就意味着堕胎对女性来说更像是一种自卫行为,而不是故意杀人行为。

与此同时,为了在“女性的身体自主权”和“胎儿的道德地位”之间取得平衡,许多国家的堕胎立法使用胎儿的“生存能力”(胎儿在子宫外存活的能力,包括在医疗设备的帮助下存活的能力)作为确定“堕胎在道德上可接受性”的衡量标准。根据许多允许堕胎的地方的法律,当胎儿变得可存活时,胎儿的生命权就超越了妇女的身体自主权。例如,英国的堕胎法只允许在胎儿发育 24 周之前堕胎,因为这是胎儿在医疗设备的帮助下可以存活的最早发育阶段。

而成功的体外发育将使胎儿在非常早期的阶段就能存活,甚至可能从受孕开始。如果体外发育(甚至是部分体外发育)成为可能,那么就有可能将不想要的胎儿转移到人工子宫中继续发育,而不损害女性的身体自主权。通过这种方式,女性就可以在不采取传统堕胎方式的情况下终止妊娠。在传统堕胎方式的情况下,如果女性不顾一切地选择堕胎,那么堕胎就会显得更像是一种故意杀人。

因此,如果堕胎法理学继续使用“胎儿存活率”作为是否应该允许堕胎的中心标准,那么在体外发育时代,堕胎在道德和社会上就有可能变得比今天更不被接受。

一旦体外发育成为可能,那么未来的立法(尤其是在保守的社区、州和国家)就有可能全面禁止堕胎,这是一个真正的风险。虽然体外发育可以终止妊娠而不终止胎儿的生命,但从女权主义的角度来看,这样的结果并不一定是积极的。现实情况是,一些选择堕胎的女性不仅是为了结束怀孕(保护身体的自主权),也是为了避免成为一个亲生母亲。而体外发育仍然会违背她的意愿,使她成为亲生母亲,因此,用体外发育替代传统堕胎可能依旧会侵犯她的生殖自主权。

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一位女性想要堕胎,但她的伴侣不希望她这样做。有了体外发育之后,可能会导致迫使女性将胎儿转移到人工子宫的情况。

随着体外发育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活动家和立法者将需要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在有了新的选择之后,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女性选择传统堕胎是合理的?在什么情况下,女性不想成为亲生母亲的愿望应该超越所谓的胎儿生存权利?

在探讨这个问题时,有必要考虑一下,为什么一些女性可能会拒绝成为亲生母亲,即使她们不需要承担抚养一个孩子的负担(孩子在人工子宫中发育完毕后可以被收养)。这可能是由与亲生父母身份有关的社会态度和压力造成的。即使法律制度免除了亲生母亲对亲生孩子的法律义务,但她可能仍然会对孩子感到有义务或对自己感到愧疚,因为她没有体现出通常与母亲身份相关的自我牺牲品质。带着这些情绪生活可能会给生母带来心理伤害,她也可能会面临遭遇相关社会污名的风险。

当然,仍然存在一个问题:避免可能的社会污名或心理痛苦的愿望,是否足以超过胎儿所谓的生命权。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是很有争议的,取决于社会污名的程度和胎儿的发育阶段。尽管如此,如果社会压力足以让使用体外发育的女性遭受痛苦,那么这样的女性不想成为母亲的愿望就值得被尊重,尤其是在胎儿发育的早期阶段。

有关体外发育的立法还必须考虑到身体自主权,确保女性有权决定允许在自己的身体上进行哪些手术。虽然目前还不清楚将胎儿移植到人工子宫的过程将以何种形式进行,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将是侵入性的,很可能类似于剖宫产,至少对于晚期妊娠来说是这样的。女性应有权以身体自主权为由拒绝外源性手术。否则,正如加拿大哲学家克里斯汀·奥弗尔(Christine Overall)所指出的那样,强制转移手术就相当于故意偷窃人体器官,这是很不道德的。

体外发育使堕胎伦理进一步复杂化,强迫女性接受外源性手术,既侵犯了她们的生殖自主权,也侵犯了她们的身体自由。在一个存在体外发育技术的世界,允许早期堕胎可能是一个很好的妥协,这样可以减少并发症,确保女性的权利。然而,为了确保女性的生殖权利,堕胎必须仍然是一种可行的选择,即使在体外发育技术成为现实之后。

未来的立法需要保证体外发育依旧是一种选择,而不是一种新的强制形式。堕胎权需要在法律上围绕“生育自主权的价值”和“不违背自己意愿成为亲生父母的权利”来重新定位,而不是围绕胎儿的生存能力。随着这场法律辩论得到政治家、立法者、社区领袖和广大公众的关注,人们和社会对女性选择权的尊重程度,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凸显。

译者:Jane

本文地址:https://www.cknow.cn/archives/24017

以上内容源自互联网,由百科助手整理汇总,其目的在于收集传播生活技巧,行业技能,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可靠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侵权链接、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邮件至candieraddenipc92@gmail.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