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卡实名是别人名字,咋证明“我号是我号”

来源:融媒体工作室

转自:菏泽巨野县法院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手机号无故被变更到他人名下,咋证明“我号是我号”?

长期使用的手机号、微信号、QQ号等具有人身属性的无形账号,由于蕴含着大量的人脉资源和社交价值,其本身具有一定的财产性与社会性特征。如果自己长期使用的手机号码有一天被无缘无故注册到别人名下,使用者应又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巨野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手机号被更改户主而引起的民事纠纷。

——

手机号无故被变更到他人名下,咋证明“我号是我号”?

1

案件回顾

2020年3月2日,家住江苏省徐州市的刘先生,一纸诉状将巨野县某通信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刘先生在徐州市经营一家游戏代练公司,2011年他在菏泽市购买一批联通卡用于游戏代练,其中包含155******01号码的几十张卡号登记在DL商侯某名下,卡一直由刘先生使用,在长达9年的使用过程中经常有手机卡被实名注册成别人的名字,随后卡被补走,使得刘先生手中的老卡无法使用,后刘先生向侯某申请对这些卡号实名补登记时,发现侯某在2017年2月23日将上述卡号变更登记到了张某名下,刘先生申请更改时,侯某却说这是营业员误操作,无法更改,刘先生不信于是报警处理此事。后巨野某通信公司客服主任随即联系上刘先生,告诉他只要到公安局销案一定给处理好。然而直至2019年,在工信部、国资委的调解下,刘先生与该通信公司达成和解几十次,也未能完成实名补登记,无奈之下,刘先生诉至巨野法院。

手机号无故被变更到他人名下,咋证明“我号是我号”?

2

庭审现场

刘先生认为这是通信公司存在黑色产业链,由于国家规定手机卡实名制比较晚,在菏泽地区该通信公司系统里大概有100万张未实名登记的手机卡,工作人员经常把这些手机卡先做实名补登记,然后卖掉赚钱,100万张手机卡价值几千万元,工作人员为了利润不惜铤而走险。

被告通信公司则辩称,刘先生所述不是事实,刘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电信服务合同关系,公司也曾积极协助刘先生办理过户,但刘先生名下已超过5个号码,根据实名制一证五户政策无法过户。刘先生也可以与现在的卡号持有人张某联系,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到被告营业场所登记过户。

手机号无故被变更到他人名下,咋证明“我号是我号”?

3

法院认为

刘先生于2011年向侯某购买的155******01号码且使用至今,是该号码的实际使用人,刘先生、侯某之间存在事实上的电信服务合同法律关系,2016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实施的工信部网安函{2016}452号文件,要求从严从快全面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并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根据上述规定,法院认为刘先生是相关规定出台前的存量用户,是要求补录登记并非开办新的电话卡;因被告营业员操作失误致使涉案号码登记在案外人张某名下,刘先生并不认识张某,即便联系张某也应由被告负责。因此,刘先生要求侯某将行业用手机号155******01补充登记到自己名下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法院予以支持。

手机号无故被变更到他人名下,咋证明“我号是我号”?

4

法院判决

由被告巨野县某通信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为原告刘先生使用的155******01号码实名补登记至原告刘先生名下。判决生效后,本案的原告刘先生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向该案的主审法官——巨野法院民二庭庭长庞秀霞表示感谢。

手机号无故被变更到他人名下,咋证明“我号是我号”?

手机号无故被变更到他人名下,咋证明“我号是我号”?

5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地址:https://www.cknow.cn/archives/15450

以上内容源自互联网,由百科助手整理汇总,其目的在于收集传播生活技巧,行业技能,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可靠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侵权链接、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邮件至candieraddenipc92@gmail.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